第A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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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12-19期 第A1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我市“七五”普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记者曾金妍
  本报讯近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至各地各单位实施执行。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自“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各区(县级市)、各单位和广大普法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普法方式,如期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优秀”成绩通过省“七五”普法终期检查。
  据介绍,“七五”普法期间,我市通过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活动,共组织送法下乡、现场普法宣传活动6000多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多万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多万人次;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80万人次;全市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2个。建成6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其中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4个,有近100万人(次)的中小学生到法治教育基地进行了普法学习;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到100%。茂名市普法办连续3次被评为全国先进普法办,为广东省唯一连续3次获此殊荣的单位。
  报告指出,虽然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估机制有待完善,示范点建设存在量少面窄,理论研究能力不足,应对新情况前瞻性的探索实践较弱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解决。
  为此,下一步,我市将以“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为新起点,找准普法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感染力,聚力推动我市普法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