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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10-01期 第A2版:要闻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茂名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三十三批)

  9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33批群众举报件6宗(来电举报0宗,来信举报6宗,其中2宗为重点关注件),其中茂南2宗、电白1宗、信宜1宗、化州2宗。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涉水污染1宗、涉大气污染2宗、涉生态污染2宗、涉生态、大气、噪音、水混合污染1宗。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案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属地政府和相关市直主管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