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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9-03期 第A2版:要闻

茂南:对白沙河边两家厂场环境问题立案调查

  

■记者文华春通讯员傅锦洪
  本报讯 近日,茂南区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批信访件1件,反映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627县道白沙河丰田村委会河段河边建了工厂,严重影响了附近村民的生活,污染了周边环境。
  茂南区接到转办案件后迅速行动,由区委常委陈伟敏带队,组织区案件交办组(区信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和金塘镇政府工作人员等一起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经调查,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嘉隆建筑材料经营部和茂名市东阳超细粉体有限公司部分问题符合举报人反映的情况。
  当日中午,茂南区案件交办组的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对建在白沙河边的嘉隆建筑材料堆场和东阳超细粉体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勘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据了解,两家厂场分别建在白沙河边上,与附近村庄也比较近,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执法人员已责令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嘉隆建筑材料经营部和茂名市东阳超细粉体有限公司按要求整改,目前投诉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步,茂南区拟对茂名市东阳超细粉体有限公司和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嘉隆建筑材料经营部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继续加强对金塘镇丰田白沙河段流域的巡查和监管,如发现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将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