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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8-13期 第封二版:热评

共享车辆呼唤使用者自律

  

谭金金(高州)
  茂名日报昨天报道,我市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扫码即走的共享单车和助力车,越来越多人加入到共享骑行的大军,骑行载人、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逆行、乱停乱放等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交警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骑行者进行教育劝导和开警示“罚单”。
  共享车是属于大众公共交通工具,涉及面广,影响的人群众多。复杂的使用者很难用具体的法律条款进行严格针对性管理。面对不规范的使用行为,交警部门的做法一般只限于警告与教育,不适用常规交通违章的扣分、罚款、扣证等方式,对违章者的警示性不强。而违章车辆的电子眼抓拍,对共享车辆也难以起效。如此种种,既是执法的空间有限,也是共享车辆的非机动车特性所限制的。
  越是这样的事物,越是考验使用者的行为自律。制度是律人的,强制性执行,不可以逾越。而行为、道德、修养是律己的,不是每一种行为都会有对应的制度进行约束,更多的是需要发自内心的自律。
  茂名是好心之城,好心文化有着深厚的底蕴,应该在各种生活方式中得到体现和深化。作为一种丰富和方便我们日常生活的好工具,共享车辆的日常使用,需要使用者认识违章带来的对人对己的危害,从而严格要求自己按规使用。除了有关部门倡议文明出行外,使用者应该以良好的自律贯穿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