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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5-26期 第B1版:社 会

我市第二批次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6月2日起可申请复课

  

■记者梁爽通讯员江流勇
  本报讯随着我市中小学生实现分期分批安全有序返校复学,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何时能全面开展线下服务是广大学生、家长关注的问题。近日,茂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正式发布《茂名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6月2日起,我市第二批次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可申请开展线下培训服务。
  根据《工作方案》,我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复课安排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高考类培训机构。高考类培训机构为高考复读培训机构(含高考艺考培训)及面向高中三年级在校生开展线下培训的培训机构。从2020年5月21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程序向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经验收审批后,可以复课。第二批次:除第一批次外的其他各种各类教育机构,主要包括经教育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许可,市场监管或者民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或者是经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直接审批登记营业的教育机构(含婴幼儿照护、学生托管和成人培训机构)。从2020年6月2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教育机构按程序向所在区、县级市原审批部门申请,经各地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服务。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申请开展线下培训服务的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复课程序进行办理:首先提出申请。培训机构应在复课前建立有关制度和工作台账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向所在区、县级市原审批部门报送基本情况表格,提出复课申请。在培训机构提出复课申请7天内,各区、县级市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按“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要求,对培训机构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由原审批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当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审批或委托当地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审批。各区、县级市对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审批通过后,由当地区、县级市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向社会动态发布可以复课的培训机构名单,同时通知有关培训机构可以开展线下培训,并负责对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工作方案》还对教育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服务提出具体要求:要严格责任落实。落实培训机构法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复课的条件、防疫、教学、后勤、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复课万无一失。各区、县级市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要周密组织做好培训机构验收、审批、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卫生、疾控、派出所及主管部门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强督导和联防联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要严格规范管理。加强重点群体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服务。严禁已经验收审核通过的校外培训机构同一教学时段内学员人数超规模或超范围经营;严禁任何未经验收审核通过的校外培训机构私自开展线下培训。加强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的查处。达到培训机构设置条件的,可以限期补办审批、登记手续;达不到办学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