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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5-15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莫让节日成为违纪违规的“遮羞布”

  

姜桂义
  五一节前夕,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我市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警示意味浓烈。它时刻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节日不是违纪违规的“遮羞布”,切不可假节日之名,行违纪违规之实,要防微杜渐、警钟常鸣。节前重申廉政规定,敲敲“节日警钟”,可谓用心良苦。
  要把牢廉洁的尺子。“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中国是个传统礼仪之邦,讲究礼尚往来。但是,在中央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面前,如何把牢廉洁这把尺子,既保持中华民族传统礼仪,又能够不违反相关规定,成为考验党员干部是否廉洁的试金石。党员干部一定要把牢廉洁的尺子,要心中有杆称,哪些饭局能去,哪些饭局不能去,哪些“福利”能发,哪些“福利”不能发,正常的礼尚往来与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之间界限是什么,一定要搞清楚,弄明白,不然很容易被人“请君入瓮”,走向违纪违规的边缘。“天使与魔鬼只是一念之差,违纪与违法只是一步之遥”。因此,廉洁的尺子一定要把牢,既不可失之于严,剥夺了国家规定的干部职工应有的福利;更不能失之于宽,随意找借口乱发福利,慢慢走向违纪违规的深渊。
  要常照廉洁的镜子。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权力来源于民,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非谋取私利,任何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行为都是和党纪国法所不容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掌握了公权力,就必须承担随之而来的公共责任,自己的“朋友圈”不同于普通公众,争着抢着要与你称兄道弟的,不一定是朋友。畸形的人情往来,无异于埋下了腐败的种子。因此,在逢年过节之际,党员干部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洁身自好,自觉拒收礼金,减少应酬,杜绝高消费娱乐,抵制不健康活动。此时,最应该做的就是对照违纪违规的案例这面“镜子”来检视一下自己的行为,更要检视一下自己的“角色”有没有到位,自己的行为有没有出格。
  要常鸣廉洁的号子。要保持廉洁从政,廉洁过节,不仅要求党员干部加强平时自身的修养,坚持原则,提高反腐倡廉的警惕性和高度的廉洁意识,扎紧自家篱笆,纪检监察部门廉洁的号子也要警钟长鸣,更要常敲常新。纠正“四风”没有节假日,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纪检监察机关更要通过专题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案例分析、警示观摩等载体,形成多形式、全方位的廉政宣传教育格局,从思想上打牢廉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