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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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5-01期 第A1版:要闻

从全国倒数第六到顺数第四

——从数字变化看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水污染防治效果

  

通讯员 叶广勇
  “最近,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2020年3月和1-3月全国地表水质量状况。我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跳出全国倒数30,改善情况排名全国第4,改善幅度达65.36%,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转折。”4月28日,茂名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在茂名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的联组会议专题询问会上如是说。
  据了解,去年同期,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的数据显示,茂名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倒数第6位。短短一年时间,茂名市实现了从全国排名倒数第6到全国排名顺数第4的嬗变。这数字变化的背后,是全市人民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积极作为所取得的成果;也是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精准监督的结果。
  把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党的十九大作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之后,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扛起这个政治责任,把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早谋划早部署。
  从2017年开始,连续三年组织市、县(区)、镇三级人大代表评议河(湖)长制工作,参与评议的三级人大代表达到一万多人次;也是从2017年开始,每年都听取或审议市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与水污染防治及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的报告;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专题询问,对我市境内县(区)跨界河流劣V类水体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并拍摄了水质污染暗访专题片在专题询问联组会议上播放;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我市选出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情况开展专题联组视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听取、审议、评议、视察、专题询问等一系列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顺利开展。
  把解决碧水保卫战突出问题放在监督重点位置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解决碧水保卫战突出问题放在重点位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初通报了2018年全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我市多项指标滞后且在全省排名靠后,直接影响了我市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市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时,专门就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2020年,在审议市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时对市政府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通过对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询问权的监督方式,做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力地推动了突出问题的解决。截止今年4底止,省人大常委会通报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三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新建成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完成县级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5,建成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5、在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5,完成污水管网建设349里。
  把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法治轨道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法律上做好顶层设计,解决污染防治的突出问题,是市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坚持的监督思路。
  2016年取得设区的地级市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理念,坚持人大主导立法,用立法导向推动绿色发展,用法治力量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推动治污法治化。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4部生态环保方面的法规,这些法规的颁布施行,有效地填补了上位法的不足,突出了茂名地方特色,对保障我市依法治污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打出监督组合拳,提高了监督实效,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顺利实施,全市环境质量实现了持续好转。2019年茂名市区空气综合指数3.09,全省排名第四,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2.6%;地表水7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率达到85.7%,其中小东江石碧断面水质从劣V类提升达到Ⅳ类,高州水库水质从Ⅲ类提升到Ⅱ类,3条入海河流水质持续向好,关屋河消除了劣Ⅴ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