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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4-23期 第B3版:文化

退费公告

  根据《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文件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免征所有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含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和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的省级收入,我单位正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退费工作。请名单上的企业自本报刊刊登期30工作天内到我单位办理退费手续。单位名称: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南大道高新段698号,电话:质检业务:0668-2796916 计量业务:0668-2796031。
  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