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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4-09期 第A1版:要闻

茂名市总河长令

2020年第1号关于开展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攻坚行动的河长令

  

全市各级河长,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为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机制的作用,聚力解决当前推进河长制主要工作任务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向水污染防治、农村河湖治理管护、万里碧道建设等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发起攻坚。主要要求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是国家、省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和市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对于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各项重点工作,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勇于担当,努力作为,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按照各重点工作既定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确保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面打好碧水攻坚战。进一步加大小东江石碧断面和关屋河、寨头河、森高河入海河流水质治理攻坚力度,确保小东江石碧断面稳定达到IV类、三条入海河流断面达到Ⅴ类水质目标,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5.7%以上。要全力攻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补全污水处理短板,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要攻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全面消除黑臭水体。要攻坚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取缔,加快推进非禁养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提升,持续做好对养殖废弃物的集中清理。要加快非法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和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保障水生态环境容量。
  三、高质量推进碧道建设。建设广东万里碧道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理念,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碧道建设。要切实加强对碧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建立由政府组织,水务、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文广旅体等部门协调配合的碧道建设推进协调机制。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碧道建设和运营管护,为企业参与万里碧道建设搭建平台。2020年底前要建设一批具有茂名特色的碧道工程。
  四、加强农村河湖治理。优美的农村河湖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河湖长体系,落实农村河湖管理责任主体和管护人员,建立健全农村河湖管理维护、清洁保洁、巡河护河等制度。要以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村河湖整体面貌。2020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改造,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厕;全市8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基本消除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现象。
  五、持续开展河长巡河行动。落实河长制工作关键在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巡河是各级河长履行工作职责的主要方式。各级河长要认真开展河长巡河行动,原则上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湖)不少于1次,县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镇级河长每旬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各级河(湖)长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河湖执法监管等工作全面开展巡查。市、县级河长要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对协调处理无效的问题,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今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级河长及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支持保障,跟踪督促指导,进一步汇聚起治水管水兴水强大合力,着眼长远、着力当前,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江河安澜、河湖健康、碧水畅流、人水和谐”成为“好心茂名”的亮丽名片,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茂名作出新贡献。
  茂名市第一总河长:许志晖
  茂名市总河长:袁古洁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