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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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3-28期 第A1版:要闻

我市开展文明劝导专项行动

  

■记者陈敏
  本报讯日前,市创文办在全市建成区内全面开展文明劝导专项行动,通过凝聚起茂南区、电白区、高新区、市直各包联单位和广大志愿者等多方力量,进
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争我市在今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行动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今年3月至5月为第一阶段,于每周五下午开展行动;6月至省创文综合测评结束为第二阶段,于每天开展行动。
  专项行动任务分为文明交通劝导、环境卫生劝导和其他不文明行为劝导三大部分。在文明交通劝导部分,在建成区范围主要交通路口,对行人闯红灯、翻越交通护栏、不走斑马线,
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越线停车,开车打手机、骑摩托车不带头盔、车辆乱停乱放、车窗外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在环境卫生劝导部分,对破坏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包括在住宅小区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建筑物公共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私拉电线,损坏公共绿化及其附属设施,高空抛物,违反规定倾倒污水、垃圾、张贴小广告等。在其他不文明行为劝导部分,在公园、广场、商业大街、景观景点等各类公共场所,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在公共场合吸烟、乱插队、在公共设施上和风景区乱写乱画、践踏花草、攀折树枝、遛狗不栓绳,宠物粪便不清理、在公共场所随意晾晒衣物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劝导。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文明劝导专项行动",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贯彻落实,创新宣传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创文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