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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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3-01期 第A1版:要闻

信宜法院推行“线上诉讼”

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法官线上调解。
■记者陈牧云通讯员吴碧霞甘鹏华何佳恩
  本报讯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小微企业的司法保障职能,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实务两手抓两不误,信宜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智慧,灵活推进案件线上办理模式,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暖心在线促调解助复产
  2月20日,信宜法院朱砂法庭通过网上诉讼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陈某于2017年在中山合伙开了一间餐饮店,经营至2019年6月,原告向被告提出退伙,双方书面约定被告以150000元收购原告的全部股份,在2019年12月份还清收购款及其利息9000元。到期后,被告陈某尚欠原告款项9万多元。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便一纸诉状将被告陈某告上了法院。
  承办法官全面了解案情后,得知原、被告均是朱砂镇人,均在中山市经营小微企业,均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济陷入困境,急需资金复产。春节前,原告已返乡,被告仍在中山市。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助力双方当事人复产,法庭果断采取网上开庭方式审理本案。庭审中,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促使其换位思考,鼓励其共克时艰。经法庭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由被告陈某先支付部分款项给原告复产,以解原告燃眉之急,其余款项由被告在今年6月底前付清,既减轻了原告的经济压力,又避免被告因缺乏资金无力复产。

电话调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日前,信宜法院民二庭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促成了14起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在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下,原告某房地产公司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并通过感谢信的方式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赞许和感谢。
  2020年1月,信宜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该小区30多名业主状告至法院,称被告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约定房屋实际面积(即房产证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时,同意按信宜市房产局测量的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准结算,房款多还少补。房屋建成后,经信宜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房屋实际面积多于合同约定的面积,原告多次通知30多名被告补交房屋面积差异购房款共计30多万元,但被告均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请求法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诉讼过程中,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运转紧张,举步维艰,如今被告久拖房款,更是“雪上加霜”,希望能通过司法途径,尽快把纠纷处理好,以便恢复正常复工复产。
  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组成合议庭,经初步审核认为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较好的调解基础。考虑到涉及业主人数众多,极易引发群体纠纷,影响社会稳定,且受疫情影响,案件的调解不能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民二庭审判团队将工作从“线下”转到“线上”,近两周时间里,审判团队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及时做好疏导工作。经过审判团队的不懈努力,成功促使14名被告业主主动履行了义务,纷纷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补交了面积差异购房款。以“不见面”的方式成功调解14起案件,使该系列案件近半数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