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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1-09期 第A6版:法槌

信宜法院

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成效初显

  为推动诉前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诉前案件调解成功率,信宜法院探索建立诉前委托鉴定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强化诉前鉴定引导,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诉前鉴定、评估有关知识,一次性告知诉前鉴定的程序和结果,既缩短了办案周期,又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有4起案件进入诉前鉴定程序,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2019年5月,罗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载陆某,在信宜城区行驶。当车行至某路段时,摩托车突然失控倒地,造成车辆损坏,罗某、陆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之后,陆某一纸诉状将罗某起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因陆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鉴定申请,信宜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征得陆某同意后,依照规定启动了诉前委托鉴定程序,在与被告罗某等人对鉴定问题进行沟通的过程中,罗某等人表达了希望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涉案纠纷的意愿,信宜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遂将相关情况及时向陆某一方转达,并向陆某充分释明放弃鉴定对其索赔的金额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但陆某考虑到与肇事司机罗某系同学关系,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事故,故愿意与罗某等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涉案纠纷。据此,信宜法院遂启动了诉前联调程序,通过人大代表诉调对接工作室邀请省人大代表卢海霞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引导当事人向信宜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感到非常满意。
  在当前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背景下,诉前司法鉴定具有快速解决纠纷、尽早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等优势。在调解工作中,如果需要司法鉴定的,诉前司法鉴定不失为一种很好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司法鉴定意见可以促使当事人在调解人的主持下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既节约了成本,也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增加。同时也为人民法院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目前,诉前委托鉴定工作在该院司法鉴定部门和立案庭的推动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郭喜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