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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7-19期 第A2版:要闻

市监委聘请25名特约监察员

李长林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证书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兴海杨海云
  本报讯 昨日,茂名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25名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长林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证书并讲话。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着眼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市纪委监委2月份出台了《茂名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3月份启动特约监察员选聘考察工作。通过广泛推荐比选、严格考察、征求各方意见,优中选优确定了25名特约监察员,加强了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李长林指出,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效举措,是监委履行职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李长林要求,特约监察员要聚焦市纪委监委中心工作,专注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局,着重发挥对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好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当好“参谋长”“监督员”“连心桥”“传声筒”。李长林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特约监察员的监督提出了要求。
  此次市监委聘请的25名特约监察员,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党政机关、律师行业、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等。从聘请日起,他们将履行对监察机关监督的职责,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精准更有效地行使监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