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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7-03期 第A6版:茂名检察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打造公益诉讼品牌

以品牌建设全方位实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本报通讯员毛淼鑫黎筱璇黄洁茹
  信宜市检察院在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中,立足市情院情,围绕信宜市“生态立市、产城融合、全域旅游、创新驱动”四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检护青山绿水”特色品牌作为服务信宜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筑牢司法屏障,坚决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守护好信宜的碧水蓝天。

  加强组织领导
  扎实推进品牌创建工作
  信宜市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一院一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推动现代科技与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尤其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引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各个方面,充分利用无人机、激光测距仪、专业GNSS手持机等现代化先进设备和手段,提高办案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主动争取信宜市委支持,向信宜市委专题报送《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得到信宜市委书记批示肯定。加强与党政机关联动,与信宜市法制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信宜市委市政府批转信宜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和信宜市直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建立健全机制
  形成制度保障体系
  结合工作实际,信宜市检察院科学制定《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1年)》《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试行方案》《关于“一院一品”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与信宜市法院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协作,规范办案。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品牌创建从宏观到微观的制度保障,确保品牌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
  加大检察监督力度
  在崎岖的斜坡小路上,信宜市检察院民行科的干警背着沉重的仪器,艰难地攀爬着,他们要到山顶的涉案林场去勘查现场。前几天刚下过暴雨,山泥松软,原来运输石头的道路早已坍塌,上山根本没有路。高山上的雾气从身边飘过,前面一片茫茫,完全看不到路。干警们可无心欣赏这充满危险的“仙境”,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摔下悬崖。
  2015年,信宜市某村与陈某荣签订“合约”,以修好该村村道为条件,允许陈某荣在该村集体所有的林地里开挖石头。陈某荣按“合约”修好村道后,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未依法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雇请工人用钩机擅自在该林地开挖石头并出售。陈某荣在挖掘石头的过程中,严重破坏该林地的树木及植被,导致该林地水土流失严重。
  2017年,信宜市公安局对陈某荣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立案侦查,后移送信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信宜市检察院发现该案所涉林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遂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收集证据。
  从信宜市区到该林地所在的山场需要驱车近三个小时,从山脚爬到山顶至少需要一个半小时,路途遥远,环境险恶,给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信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容慧辉主动担任该案承办检察官,他带领干警,顶着烈日上山,冒着狂风暴雨下山,夜宿镇上简陋旅馆,克服困难先后三次上到山顶进行现场勘查,多次到山场附近向村民了解情况。
  经过近5个月的调查取证,信宜市检察院终于查明陈某荣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事实,形成证据链,就陈某荣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向信宜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陈某荣依法承担环境损害损失赔偿、造林复绿费用、鉴定评估费用等民事侵权责任。2019年5月,该案在信宜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信宜市检察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陈某荣被判赔偿近百万元。
  信宜市检察院以公益保护为核心,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准确把握监督不越位、履职不添乱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做到“对症下药”。2017年以来,该院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4件,发出诉前公益检察建议44份,督促整治查处污染环境企业6家、养殖场6个、垃圾填埋场10个,督促整治非法排污工业园区5个、非法采矿场12家、非法搅拌场2家,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约298亩,清理被污染河道约18公里、被污染水域面积约411亩。信宜市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确保实现检察监督与公益保护“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广辟线索渠道
  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信宜市检察院通过内部窗口联运,高效率整合案件线索,构建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该院公诉部门在办理周某某滥伐林木一案时,发现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迅速将该案件线索移送民行部门。经查明案件相关事实,该院向信宜市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做好林地复绿工作。目前,信宜市林业局已将该19.5亩林地复绿。该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网上实时共享行政执法信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该院办理的非法采砂毁坏基本农田案、非法开采岩石破坏林地案、非法采砂案等,均是通过查阅相关执法单位执法记录获取的线索。该院依托新媒体平台,实时收集线索。该院从微信公众号中获悉北界镇西江河面长满水浮莲,严重影响河道安全。调查取证后,该院迅速督促信宜市水务局、信宜北界镇政府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及时消除了河道危险。

  围绕公益核心
  打造生态检察品牌
  信宜市检察院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主动承办群众关注度高、办案阻力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同时通过检察行政横向联动,精准梳理权责范围。如容慧辉所办理的陈某荣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他亲自带队勘查现场,加强与信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信宜市林业局、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及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积极运用民事调查核实权,夯实证据基础,扣紧证据链条,结合刑事、行政、民事三大检察监督手段切实保护公益。该院建立协同调查取证机制,上下一体纵向联动,争取上级检察院进行业务指导。该院在办理垃圾填埋场破坏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案件时,多次邀请茂名市检察院民行业务骨干现场指导。

  加强回访调研
  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信宜市检察院加强监督后的回访调研,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一方面跟踪回访被监督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的履行职责情况,实时掌握整改动态,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通过以案释法,发挥类案监督作用,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今年5月,信宜市检察院对思贺镇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组织回访调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通过座谈会与实地调查相结合方式,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回头看”实效。该院强化工作经验总结,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及时发布公益诉讼工作动态和个案办理情况,通过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拓展检民互动交流途径,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如信宜市镇隆镇一群众通过宣传活动了解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后,实名向信宜市检察院反映该镇某砂场偷采河砂破坏河道的情况。该院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目前河道已经基本修复完毕。该院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微信公众号“控告申诉”一栏中开通“民事行政检察申诉”举报入口,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