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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5-21期 第B4版:法治

高州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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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打击毒品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5月17日,高州市在云潭镇召开全市禁毒工作会议暨整治贩卖制毒化学品问题专项行动推进会。高州法院在会上依法对5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巡回审判,6名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罪名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该市领导、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负责同志以及群众代表、学生代表等共计2200余人参加会议。
  被告人李某贩卖毒品案是本次巡回审判的案件之一。被告人李某于2017年3月份开始贩卖毒品,销售给何某波、钟某南(均另案处理)等吸毒人员。2017年9月,被告人李某叫彭某(另案处理)帮忙运输500粒毒品“飞仔”到湛江市某收费站转盘附近交给钟某南。
  2018年4月2日,被告人李某在化州市某车站以3600元的价格向陈某春(另案处理)购买冰毒10克。2018年4月3日,被告人李某前往东莞市赤岗路某商务宾馆附近向陈某春购买毒品冰毒,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被告人李某位于该宾馆的住所搜出毒品一批。
  经鉴定,该批毒品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净重16.53克,甲基苯丙胺双氧甲基安非他明成分毒品净重4.78克。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以刑罚。据此,高州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毒品犯罪案件巡回审判活动,“零距离”接触到了毒品犯罪刑事审判现场,更加直观地认识到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进一步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和神圣,彰显了党委政府及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念。
  据悉,2018年以来,高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平安高州建设,继续保持禁毒工作严打高压态势,出重拳、下重手,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4件133人,“稳、准、狠”打击毒品犯罪,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图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朱祖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