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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5-09期 第2版:要闻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相关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强化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防汛责任,切实做好2019年防汛工作,现将全市大、中型水库及万亩堤围防汛责任人予以公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