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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5-08期 第A5版:国内国际

青海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医保全覆盖

  新华社西宁5月7日电(记者央秀达珍)记者7日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青海省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全覆盖。
  位于青藏高原的青海省农牧业人口约占全省总人口的56%,藏区占比超过90%,被纳入“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近年来,青海省不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报付比例由80%提高到90%。
  青海明确提出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后剩余费用超出总费用10%的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进行全额兜底救助。农村低收入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由5000元降低至1500元,救助比例由50%提高至70%。
  此外,青海对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按每人每年360元的标准发放门诊金。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罹患25种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按100%进行救助。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按100%进行救助。
  “青海实施了一系列惠及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措施。2018年,共为21.44万人次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3.62亿元。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发生。”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吕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