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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5-07期 第A4版:电白观察

电白区严把“五道关口”

破解农村党员“近亲繁殖”难题

  ■通讯员黎华勇
  本报讯近年来,电白区针对农村发展党员存在家族式、派系式“近亲繁殖”等现象,积极探索农村发展党员新路子,建立健全近亲属入党申报备案制,严把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入党源头关、审理关、考察关、监督关、责任关,有效防止农村党员“近亲繁殖”。2018年,全区新发展农民党员211名,其中与村“两委”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10名,与2017年相比下降比例为72.2%。

  把好选人源头关。完善入党积极分子产生制度,鼓励农民工群体、党支部、群团组织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优主力军作用,鼓励他们在生产和工作一线中“挑”,两新”组织中“选”,优秀青年中“推”,急难险重工作中“荐”。尤其注重从35岁左右在职村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知识青年、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青年农民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大力拓宽选人源头,为发展党员注入“源头活水”。2017年来,共发展农村党员407名,其中非村“两委”干部近亲属的361名,占比约88.7%。

  把好申请审理关。建立近亲属申报备案制和“村培镇管区审”工作机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人员在本村(社区)申请入党的,以及村(居)委会班子非中共党员的成员和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近亲属在其任职辖区内行政村(居)里申请入党的,在拟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需经过村(社区)、镇(街道)、区三级审核备案。2018年至2019年4月,区组织部门共审理申报备案人员16名,同意备案13名,不同意备案3名。

  把好培养考察关。实行“回避+干预”制度,凡是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申请入党,村干部必须近亲回避,防止其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影响和帮助发展近亲入党;乡镇党委实行“干预”,派出专人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备查。加强党务知识培训,举办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班4期,有针对性地对336个村级党组织书记、396名镇村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把好检查监督关。每半年对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入党不按规定事前申报备案、在报告中歪曲隐瞒事实、未得到上级党组织同意擅自讨论决定,以及不按上级党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等情况,防止出现“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关系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实行“确定发展对象、确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全程逐级公示制度,公示范围扩大到居住地所在村全体群众和党员,同时畅通意见箱、监督电话等反馈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共对172个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检查监督,发现问题36个,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成。

  把好发展责任关。把近亲属入党申报备案制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的直接扣分项目。对不负责、不作为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考察、监督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近亲属入党的,追究乡镇党委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对村党支部不按制度规定要求执行的,追究村党支部书记的责任,与村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