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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5-06期 第A2版:要闻

以“三个全面”提升领导力、组织力、推动力

化州市推进村级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

  

■通讯员陈洁陈高强记者杨冰锋
  本报讯为进一步巩固村级党组织在基层组织和一切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实现惠民政策由党组织宣传,惠民服务由党组织推动,惠民举措由党组织落实,化州市以“三个全面”推进村级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以制度形成明确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切实将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到各类群体,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
  全面覆盖,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力”。坚持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的“主角”地位,制定出台《村级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方案》,做到“三个明确”。第一,明确报告主体是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联合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团支部、妇联、专业合作社、理事会、联谊会、义工组织等各类组织;第二,明确报告方式和时间,工作报告主要分为年度报告和即时报告两种方式,规范报告时间和程序,着力打通各类组织向村级党组织报告的“中梗阻”;第三,明确报告内容,制度年度工作报告样式,完善6大类23小项报告内容,规范每类村级组织应向党组织报告内容。同时,建立党组织与村(居)委会及其他各类组织的职责清单,开展小微权力清单建设,规范和保障小微权力运作,强化党组织的决策领导地位。
  全面推进,以点带面提升“组织力”。选取南盛街道南盛社区为示范点,召开工作现场观摩会,组织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分管负责同志、各镇(区、街道)党群副书记、组织委员及南盛街道各村、相关站所和各类人员等人员现场观摩学习。南盛社区居民委员会、经济联合社、居务监督委员会、团支部、妇女联合会、义工服务队等7个基层组织围绕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等方面内容,逐一向党组织报告,党组织书记逐一点评并提要求,使党组织全面掌握各类基层组织的整体进展和工作进度。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全市村级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增强“向心力”。
  全面发力,凝聚工作开展“推动力”。将村级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列为贯彻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内容,纳入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镇级党建考核必检内容,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全市通报。要求村级党组织根据各基层组织报告情况,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文件归档、登记备案、应急处理相关工作,对重要情况及时向镇(区、街道)党委专题报告;对村(社区)重大事项要做到“三跟进”,跟进度、跟程序、跟疑点,确保重大事项落地落实;对拒不接受村级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镇(区、街道)党委做出相应处理,不断凝聚合力,共同推动形成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