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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4-19期 第A5版:辉煌60年 巨变看茂名

“筑梦家园·茂名建市60周年”征文选登

“生命之库”廿年监督之路

  

葛兴军
  连续五届人大常委会20年对同一项工作进行监督,这件事发生在我市。从1999年始,也就是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到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整整二十年间,从未间断对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促使市政府重视高州水库的保护工作,使百万市民饮上洁净水。
  背景:生态环境保护备受关注
  高州水库位于高州市东北部,1958年动工兴建,担负着茂名市、高州市100万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鉴江下游100多万亩农田的灌溉以及300多万人口和大批工矿企业的防洪重任,是茂名的“生命之库”。但是,近二十年来,高州水库生态环境遭破坏现象越来越严重:九十年代前后的种果热,之后的种按热、木材加工热、烧炭热,乱砍滥伐现象禁而不止,使水库集雨区内的水土流失严重,山地水源涵养能力不断降低。与此同时,受利益的驱动,水库集雨区内的小造纸厂、小炼金厂随意排放污水,严重污染水库水质。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库区内圩镇生活和医疗垃圾未实行规范处理,直接弃置入水库及入库河流,大雨过后造成大量垃圾漂流、沉积在水库,对水质影响很大……
  现实:人大依法跟踪监督
  高州水库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状况,群众、人大代表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们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向有关部门和人大常委会反映、呼吁。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认识到随着全球优质的水资源越来越短缺、稀少,保护好高州水库这一饮用水源显得尤为重要。从1999年起,每年都采取不同的形式监督政府做好这项工作,或者是组织调研组调研,或者是组织代表视察,或者是常委会会议听取汇报,或者是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或者执法检查,总之,监督工作从未间断。
  1999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对该市实施森林法的情况组织执法检查中发现,高州水库库区内一些村民在发展水果生产时,片面追求连片开发,加上一些人在库区周围开石场,以致造成水土流失,水源受到污染。为此,常委会向政府提出了要及时制止和纠正的建议。不久,还组织了代表对此进行了专题视察,督促政府要处理好毁林种果、开石场等问题。之后,把监督高州水库水资源的工作落实到环资工委,环资工委每年深入库区调研,督促政府及时整改。
  2004年1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收到《关于高州水库水源保护区受污染情况的报告》后,第二天,城建环资工委就赴高州水库开展专项调查,把有关情况反馈给市政府,要求市政府依法取缔库区内的非法企业。5月28日,时任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涛,带领市人大代表城建组一行到高州水库进行视察,代表们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后对保护水资源建言献策,现场气氛十分热烈。黄涛特别强调,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对会造成污染的小型土法炼金厂、再生造纸厂等违禁小厂矿监督到底,直到政府取缔为此。
  2005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收到群众举报,得知高州水库库区内周边出现毁坏水源林开垦种植速生桉的情况后,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农村工委负责监督。随后,农村工委的同志多次深入库区,踏遍水库集雨区内的山山水水,摸清了威胁水库安全的各种隐患,向市政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治建议,市政府采取多项措施,进行认真的整治。
  2006年12月召开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高州代表团黄第源等39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加快设立茂名市级高州水库库区森林生态保护区的建议》。建议将高州水库集雨区113.6万亩林地全部划为生态保护范围。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把这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办理。2007年初,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是全市人民关注的热点,是民生的大问题,保护水资源,关系茂名发展的全局,关系茂名市、高州市100万居民的生活用水。如果对这样重要的代表建议,仍然直接交给有关部门办理,可能仅是书面答复而已,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及时调整了监督工作计划,把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作为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同时,在监督内容上,不再局限于森林生态保护,还包括库区的生活、医疗垃圾处理,污水排放治理,污染企业的整治等等。
  2007年内,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四次进入高州水库调研。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观看录像和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之后,向市政府送达了《关于提交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意见的函》,督促市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在审议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非常热烈,建议市政府建立保护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保护好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是我市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市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狠下决心,以铁的手腕保护好高州水库库区的生态环境。会后,向市政府提交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审议意见》。
  2008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的调研组,再次奔赴高州水库,对市政府落实《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尽管目前高州水库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但由于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8月2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落实《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在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多项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12月25日,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市政府报告了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
  2009年至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每年有所侧重、逐步深入推进的指导思想,每年都组织调研组深入库区进行调研二至三次,提出具体可行的调研意见,并要求政府作出回应。连续多次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对该项工作的专题报告。
  2015年9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把《茂名市高州水库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作为我市第一个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中,向相关单位、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征集意见34份87条,在审议中又收集到各方意见近100条。为茂名立好“首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有力地确保了“首法”质量。
  2017年7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认识,我市在贯彻实施《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高州水库水资源和生态保护工作,存在对条例学习宣传还不够、群众的知晓率不高,库区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执法力度不大等问题,建议政府仍要加大对高州水库水质保护的投入。
  措施:政府加大力度整治
  对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市政府历来重视。特别是近十年来,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积极采取了措施整改,但整改任务仍艰巨。
  2004年初,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情况反馈,时任副市长潘大林两次带领市环保、国土等部门的人员到高州水库上游检查,依法取缔了高州水库集雨区域内的非法小型黄金冶炼厂、再生纸造纸厂、铅锌选矿厂等污染企业。此后政府加强水源林管理,维护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使高州水库稳定地保持着二类以上水质。
  2007年以来,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推进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
作。2007年8月22日,时任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邓海光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高州水库调研,将高州水库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同年11月22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高州水库水源和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2月28日,6月13日,市政府先后召开两次常务会议对高州水库水源保护工作进行了研究。二是制定方案,确保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除了把高州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列入市重大项目计划外,还组织编制高州水库水源和生态保护方案。2008年6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高州水库水源和生态保护方案》,于7月30日印发实施。三是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门、林业部门、水务部门、农业部门就各自职责加强了对水库的保护工作。四是积极筹措落实专项资金。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高州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17年,《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出台后,市政府非常重视,要求各职能部门按《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全面促进水质的提升。当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评议河长制工作显示:高州水库水质又从Ⅲ类提升到Ⅱ类。
  保护高州水库水质安全是事关全市人民生活生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是全市人民的责任所在,今后还要加大力度,继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