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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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3-14期 第B8版:法槌

惯用拳头断是非 获刑入狱失自由

高州一男子数罪并罚获刑两年半

  审判前线
  高州一男子遇事总是用拳打脚踢话事,伤人及己,这次闹事将自己弄进了囚牢。近日,高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及故意伤害罪案件,一审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升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7年10月15日晚上,被告人吴某升与黄某艺(已判刑)等人在高州市某KTV房间唱歌,损坏房间内购物篮,客服经理陈某冰要求其赔偿,吴某升、黄某艺等人不同意作赔偿,与客服经理陈某冰发生口角,并对其殴打,砸毁房间内的茶壶及点歌显示屏等,吴某升又对前来劝阻的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吴某升与黄某艺搭乘电梯逃离时,工作人员陈某杰按住电梯阻止其离开,吴某升将陈某杰踢倒在地,并拿垃圾桶砸向KTV其他工作人员。经鉴定,KTV被毁物品价值2174元,陈某冰等人的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而在2018年4月9日1时30分许,被告人吴某升乘坐小轿车与梁某豪驾驶的面包车在高州市石鼓镇某处碰撞,梁某豪要求吴某升等交警到现场处理。期间,吴某升与梁某豪、梁某文发生争执并发生打斗,随后吴某升从其出租屋拿出菜刀并持刀将梁某文砍伤。派出所民警来到制止,吴某升持刀逃离现场。经鉴定,梁某文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高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升无视国家法律,随意殴打他人及损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吴某升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升犯数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吴某升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结果及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