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法槌

<上一版

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3-14期 第B8版:法槌

强力执行 强化救助

茂南法院攻坚涉民生案件执行效果好

  执行·决胜2018
  2018年年底以来,茂南法院根据以往执行规律,充分利用年底和春节前被执行人集中返乡、节前节中采取措施效果好等契机,集中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执行案件加大力度进行执行攻坚,及时、高效执行完毕一批涉民生案件,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4件,共执行到位200余万元,为胜诉当事人挽回了损失。另一方面,茂南法院加强对“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缓解这部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黄某2015年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达到伤残十级。法院依法判决驾驶员陈某赔付46607元给黄某,车主柯某(陈某母亲)对该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陈某、柯某拒不履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于2016年11月裁定终结执行。
  年过六旬的黄某因车祸致残,且无固定的生活来源,生活陷入困境。黄某向茂南法院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经法定程序后,茂南法院向黄某一次性发放了救助金2万元,确保其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一定的保障。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陈某、柯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作出限制消费令。为敦促该母子主动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将他们失信信息在市区繁华路段户外LED广告屏幕、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曝光,并为他们的手机号码设置“失信彩铃”。
  2018年12月,柯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母子俩的工作和生活影响非常大,外出旅游、购买汽车受阻,“失信彩铃”也使母子俩在亲戚朋友面前抬不起头。其表示愿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41607元给黄某,并返还司法救助金代偿的5000元给法院,请求执行法官将其母子俩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限制消费令予以取消。柯某履行完毕后,法院当即依程序撤销母子二人的失信信息和限制消费令。
  上述案件只是茂南法院采取强力执行措施,并强化司法救助,推进涉民生执行案件的缩影。茂南法院通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保护了农民工、困难群众、伤残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打击了失信人员,起到了“执结一批、震慑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梁水英 柯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