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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1-11期 第B4版:论丛

浅谈网瘾成因及治疗的困境与途径

  

尹宏一
  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越来越深入地介入人类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同时也导致了网瘾行为的泛滥,许多个人尤其是青少年、家庭以至整个社会都因此受到伤害。将近20年过去,如今对网瘾问题的应对方法和治疗手段仍然是众说纷纭,争议颇多。去年6月,也是在争议声中,国际卫生组织将游戏障碍列入到关于成瘾性疾病,这在网瘾治疗史上无疑是一大进步。本文试就网瘾的成因、治疗困境及路径等进行探讨。
  一、网瘾及其危害
  网瘾为网络成瘾的简称,是指上网者由于长时间地和习惯性地沉浸在网络时空当中,对互联网产生强烈的依赖,以至于达到了痴迷的程度而难以自我解脱的行为状态和心理状态。从现实看,网瘾群体主要为自制能力较弱的青少年。
  虽然互联网上的许多内容可以令许多人着迷,但是能够令人达到网瘾程度的主要还是电子游戏,所以网瘾主要还是指“游戏成瘾”。随着游戏行业以及互联网越来越发达,现在大家可以玩上游戏的渠道有很多。虽然说游戏只是一种娱乐,但这种娱乐方式却有着极大的成瘾性,我们经常在新闻上和生活中看到许多“孩子沉迷游戏”以至无心向学、六亲不认的案例。
  网瘾危害主要表现在对个体与社会的伤害。就青少年个体而言,网瘾最为直接的危害是影响了正常的学习,使他们不能集中精力听课,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成绩下滑,丧失学习的信心和兴趣,甚至会发展到逃课、辍学。青少年患上网瘾后,开始只是精神依赖,以后便发展为躯体依赖,长时间的沉迷会对身体健康和成长发育产生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导致他们逐渐远离家人、远离社会。因为缺乏社会沟通和人际交流,往往将网络中的虚拟世界当作现实生活,脱离了社会生活,与他人没有共同语言,这在医学上叫社会功能受损或社会功能丧失。其结果是出现孤独、情绪低落、思维迟钝、自我评价降低等各种症状,严重者甚至有自杀倾向和行为。再者,网络游戏大多以“攻击、战斗、竞争”为主要成分,长期玩这类游戏,火爆刺激的内容和场面容易使游戏者模糊道德认识,淡化虚拟游戏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而达成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一旦形成了这种错误观点,便会不择手段地去欺诈、偷盗,甚至对他人施暴。目前,因为玩电子游戏而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例子很多。
  二、网瘾治疗面临的困境
  相比于互联网20年的蓬勃发展,20年来我们治疗网瘾的实践成效并不明显。这可以从青少年中网瘾群体的数量得到验证。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在2005年、2007年两次网瘾调查的基础上,委托中国传媒大学调查统计研究所,于2009年开展了第三次我国青少年网瘾调查研究。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市青少年网民中网瘾青少年约占14.1%,人数约为2404.2万,这一比例与2005年基本持平。在城市非网瘾青少年中,约有12.7%的青少年有网瘾倾向,人数约为1858.5万。这种全国性的数据此后未见发布,但十年后情况甚至更糟糕。这从2017年的一个数据可见一斑。当年,关于游戏王者荣耀害人的话题引起轰动,其间透露的一个数据是,这款游戏有近5000万未成年人的注册量。
  治疗成效不明显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游戏成瘾”缺少判断标准,患者既不能被确定为患者,正规医院也不敢理直气壮地收治,所以医院对矫治“游戏成瘾”的重视不够、投入不大。而另一方面,非患者被判断为患者的情况也很常见,因为社会缺少有效的治疗手段,家长往往把他们当成“游戏成瘾”送去治疗。往哪里送?大部分只能送到社会上办的各种“网瘾治疗中心”。
  经过多年的实践,这些“网瘾治疗中心”的成效尚且存疑,但是关于他们的各种负面传闻却被社会普遍认知,比如简单粗暴的管理、以电击为代表的残忍手段,社会新闻中不时爆出发生于“网瘾治疗中心”的命案更是加深了人们对它的这种看法,以至于送到这种地方的家长也会受到各种道德谴责。
  对这类“网瘾治疗中心”,目前还缺乏有效的监管。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规范。
  相对社会上各种“网瘾治疗中心”来说,北京军区总医院陶然教授领导的网络成瘾治疗中心这样的正规机构目前来说反而显得“非主流”了。但即使该中心治疗效果获得了较高的认可度,陶然团队也遭遇了类似的困境。虽然他们先后编写出版了《网络成瘾的探析与干预》、《网络成瘾的现代诊断与康复》等不少著作,甚至他们研究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被收入美国精神病学会2013年发布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得到了国际认可,也还是不时受到“炮轰”。2014年,就有一位著名的社会学家、教育学家、戒除网瘾专家指责陶然团队“把网瘾当精神病是为盈利”,其根据是:网瘾是孩子的认识问题和行为习惯问题,而不是精神病。
  2018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将“游戏成瘾”定为一种精神疾病,应该说是对陶然团队的一种肯定。
  三、关于“游戏成瘾”列为精神疾病的争议和影响
  世界卫生组织于去年6月18日发布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1次修订版(ICD-11)中,将游戏障碍添加到关于成瘾性疾病的章节中,希望促使各国卫生专业人员更加关注此类障碍的发生风险,以及制定相关的预防方案和治疗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将“游戏成瘾”定为一种精神疾病,对网瘾的治疗肯定具有积极意义。首先是“游戏成瘾”能够被医院理直气壮地接收治疗,而医生也能够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来诊断,避免误诊情况发生。其次,这样的治疗和研究过程,有助于探索和形成更有成效的治疗手段。
  但是对网络成瘾是否可以作为一种精神疾病来对待,医学界始终存在着争议。首先是概念问题,虽然“网络成瘾”作为一种现象被心理学家提出和研究,但是一直有反对的声音称不该把网络成瘾作为一种成瘾症提出。反对者认为固然沉浸在网络的人确实有很多,但他们只是对网络的过度使用,如果把使用网络作为一种成瘾症来提出,那么过度阅读、过度购物、过度旅行又为何没有被作为成瘾症提出呢?而赞成者认为既然网络的过度使用会对个体的日常生活造成干扰甚至损害,更极端的例子也在其他行为中出现过,那么网络的过度使用就应该被提出和研究。第二个问题是网络成瘾应该用什么标准去判断呢?科学家为了探寻出一个标准而编制网络成瘾量表,尝试用量表作为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判断一个人是否网络成瘾。量表具有几个不同的维度和级别,科学家通过问卷配合连线作答的方式来对网瘾现象进行调查,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研究结果的可信程度被方法本身具有的缺陷所制约,假如某一天我们手上也领了一份关于网络使用方面的问卷(即使问卷题目没有透露这是关于成瘾调查),我们能以多少真实程度去回答这份问卷呢?
  有鉴于上述原因,世界卫生组织将“游戏成瘾”定为一种精神疾病时还是非常谨慎的。其标准是:一、无法控制地打电玩(频率、强度、打电玩的长度都要纳入考量);二、越来越经常将电玩置于其他生活兴趣之前,即使有负面后果也持续或增加打电玩的时间。三、相关行为要持续至少12个月才能确诊,但如果症状严重,确诊前的观察期也可缩短。上述症状厘定可以说是相当详细深入的,绝非一个青少年“喜欢玩电玩”就可以将其标定上“网瘾”的标签,而是需要从频率、强度、时长以及是否严重影响生活其他兴趣等等方面来进行综合考量。
  不管存在怎样的争议,有标准总比没有标准好。有了这个严格的标准,医院及社会治疗机构对确诊的“游戏成瘾”患者的收治才有了合法性。由此可以推断,过去经常发生的家长仅凭自己的判断就把孩子送到治疗机构的做法,很可能是违法的。
  但在现实生活中,在数量庞大的青少年网瘾群体中,实际上完全符合上述标准的并不是大多数,大多数的人还处于网络成瘾而又未达到精神疾病的状态。对这部分青少年来说,既然不能把他们当成患者来进行治疗,那就只能依靠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力量来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
  四、网瘾还需要从心理根治
  网络成瘾的心理机制一直被学者探讨。有学者从人格特质入手,认为网络成瘾是冲动的控制失效。网络成瘾被证明会对人的主动性产生严重影响,依赖性提高,这一点对成长中的青少年来说比较关键。埃里克森的发展阶段学说表示,人生的不同发展阶段要面对不同的挑战,阶段五的青春期要形成自我同一性而挑战角色混乱,阶段六的成年早期要构造亲密关系而挑战孤独感。网络成瘾降低人的主动性,使人面对挑战时处于更加不利的位置。
  各种理论的冲突使我们对青少年的网络成瘾问题研究多有顾忌,这需要我们充分考虑各方意见以正确认识这一现象,并思考属于我们的最优解。不少家长认为,青少年的网络成瘾是其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他们发现青少年网络成瘾后便采取各种限制和教育措施以制止成瘾倾向。不可否认制止措施有时能起到很好效果,但制止失败的事例也很多,这时候家长经常会产生一种错误的认识:我们已经制止过了,所以不是我们的原因,是孩子的自身原因,或是客观上诱惑太强的原因。其实不然,青少年网络成瘾,具有一果多因的特征。家庭教养方式、家庭关系、思维特点、青少年期等因素都可能成为网络成瘾的直接因素。
  心理学研究表明,在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原生家庭的关系对青少年网络成瘾具有双面性影响。很多青少年是同时具有网络成瘾、原生家庭关系恶劣两个特征的。如果原生家庭关系比较好,父母和青少年能够经常性的展开沟通的话,家庭会变成抵御外界不良诱惑的盾牌,能够提高青少年的主动性。所以,笔者认为,如果家庭发现青少年有网络成瘾的倾向,应当首先朝着动机和家庭关系方面去思考,然后在思考的基础上与青少年展开平等的交流以解决问题。
  然而,对于网络成瘾现象不能只靠家庭,也需要更多来自学校方面和社会方面的支持。现如今在社会支持方面还存在着缺位和乱象,家庭寻求社会支持方面也需要考虑社会干预对青少年成长的冲击、对整个家庭关系的冲击。
  此外,有很多网络成瘾者在家庭方面问题并不严重甚至是没有问题,对于这些网络成瘾者来说应该采用一系列的心理教育方法,而不是物理方法。而心理治疗方法的普及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网络成瘾的预警和防止在现今还有很多需要改进之处,一方面是在理论上的继续探索,另一方面是对于更加先进的心理干预手段的引进(如时间管理、家庭疗法、行为契约等等)。最后是我们对网络成瘾的认识需要进入更深的层次,很多现象的产生和变化我们不能够一口咬定就是如此,需要耐心去剖析和分解。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