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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1-10期 第B4版:法治

金山工商所

快速调解一宗手机消费纠纷

  近日,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工商所仅用一天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手机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林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1499元,赢得了消费者的好评。
  据了解,金山工商所接到上级转来的林先生投诉:称其在高州市金山某手机店购买了一台1499元某牌子某型号的新手机,当晚发现该手机存在有质量问题:电池电量消耗大且不耐热。林先生次日返回该店铺与商家交涉,要求更换该台手机,但遭到商家拒绝,对此不满,双方经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林先生遂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商家更换手机或者退货退款。
  当天,该所接到转来的投诉后,立即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致电联系林先生详细了解情况,并且到该手机店铺进行了调查了解情况,得知林先生所投诉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于当天下午组织投诉方林先生和被投诉方商家负责人的双方当事人到金山工商所进行了调解: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向在场的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消费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晰了双方当事人的权责。
  经该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耐心的调解、细致的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商家手机店的负责人同意更换(同牌子同型号同价格1499元)全新手机一台,并补开发票;双方当事人互不追究任何责任。消费者林先生表示满意。
  至此,金山工商所在接到转来的投诉后,仅用一天时间,得到了解决此宗投诉,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张伍通讯员陈华生 陈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