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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1-10期 第B4版:法治

集资诈骗巨额财产

女子王某一审获刑十二年

  一名女子王某以虚构网络金融投资的方式实施集资诈骗犯罪,日前被茂南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法院同时责令王某退赔各被害人的相应损失。
  法院一审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王某以投资网络金融为借口,谎称每天能获得1%至2%的超高回报利润为诱饵,骗取了一批被害人的信任。王某以立借据后转账的手段,引诱被害人向其投放资金进行所谓的投资。王某在实施诈骗作案中,前几次均及时返还款项,并支付少量的所谓利润。在被害人放松警惕、贪图高额回报的情况下投入大额资金汇入王某的账户后,其即以各种理由、借口逃避,将被害人的资金转走,并切断与被害人的联系。
  通过上述手段,王某单独作案骗取7名被害人共计1372787元。王某还伙同胡某(另案处理)使用同样手段,由王某作为担保人,骗取另外2名被害人共计500000元。作案后,王某持赃款挥霍,用于赌博和个人生活。2018年3月19日,民警在茂名市区某网咖内抓获正在进行赌博的王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虚构从事网上投资可获取高额回报的事实,使用欺骗手段诱骗多名被害人投入巨额资金进行所谓的投资,共计骗得被害人人民币1872787元,其中个人集资诈骗共计人民币1372787元,伙同他人集资诈骗500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量刑幅度内处罚。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法院遂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法官点评】
  本案中,王某所承诺的利润率高达每日1%至2%,这种程度的利润率是一般合法生意都难以达到的。各被害人如果能保持警惕、不贪图高利,不至于掉入王某花言巧语所编织的陷阱中。广大市民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强化投资风险意识,对各种形式的“高额回报”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张伍通讯员何松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