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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1-09期 第B7版:体育

关于高州市原茂名矿务局以“解困房”性质进行集资建房职工名单的公示

  高州市原茂名矿务局棚改安置对象认定工作中,根据有关棚改工作会议精神,原则同意原参与使用市政府提供土地和规费优惠政策,在棚户区以“解困房”性质进行集资建房的职工,经茂名留守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按2000年土地市场价补交清土地价款后,可以列入本次棚户区改造安置对象。
  以下以“解困房”性质进行集资建房职工名单,共有138户,其中参与棚改102户,不参与棚改36户,根据茂名留守处审定名单,现予以公示。社会各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高州市棚改办反映,反映的情况事实要客观、真实、清楚。公示日期:见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反映情况地址:高州市潘州中路217号四楼原茂名矿务局棚改办公室 邮编:525200联系电话: 0668—6583939 0668—6583788
  高州市原茂名矿务局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茂名留守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