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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1-07期 第B5 版:法治

高州法院与公检部门联合行动

依法执结一起邻里通道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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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推进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日前,高州法院联合公安、检察以及石仔岭街道等部门,共出动50多人,依法对被执行人苏某升等四人在申请人房屋门前捣制的混凝土墙进行强制拆除,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门前的道路通行权。
  该案原告苏某生与被告苏某升等四人为同村邻居。原本苏某(被告的父亲)屋后墙为界与北地段留一条宽3.40米(其中40公分檐滴)的路接通村大道,解决原告苏某生家人出入及通行。原告苏某生多次雇请工人欲将3米宽的泥路改造为混凝土道路,而被告苏某升等四人却通过捣制超过其房屋檐滴(40公分)并扩宽至1米宽、5米长、1米高的混凝土墙阻止原告施工,双方矛盾加深。为此,原告苏某生向高州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拆除上述混凝土墙,并恢复原状。
  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该案涉及当事人是邻里关系,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法院多次组织干警前往调解,均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于是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当天上午9时,高州法院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随即开展现场布置、警戒安保等工作,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耐心开展释法说服教育等工作,一边度量现场一边作标记,指挥工人和钩机严格按照生效判决清理阻碍通行的石头及杂物(见左图 通讯员彭德劲摄)。在执行现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对捣制道路的长度提出异议,该院执行干警随即邀请参与执行见证的人大代表和检察院干警现场监督丈量,并在镇村两级干部的耐心解释下,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捣制道路的长度重新表示认可。
  随后,阻碍通行的现场路障清理完毕,搅拌车进场捣制路面,现场施工工作有序进行。中午12时,路面捣制工作全部完成,执行目标实现,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过程中,高州法院院长王宇庆等院领导,通过4G单兵系统等执行移动可视化指挥系统实时了解现场情况,连线执行干警下达指令,协调周边人员支援,实现执行实施过程可视化、实时化。参与现场见证的人大代表表示,法院执行过程公开、文明,有力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和人文关怀。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刘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