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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2-06期 第A5版:国内

人社部

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叶昊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5日表示,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根据统计分析,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充分证明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创造就业岗位的强大能力。”张义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