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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2-06期 第2版:要闻/热评

人人学法守法,争当合格公民

  今日观察
  崔耀奇(电白)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我市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红军率队到现场检查指导。12月的第1周是“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也是我市“法治茂名宣传教育周”,我市相关机构、部门和部分中小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宪法学法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迅速在全市掀起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制宣传热潮。
  学法是争当合格公民的基础和前提。“说文解字”的“法”,公平正直是其基本内核。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的自然人,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是法律概念。学法先从学习宪法开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通过控制国家公权力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一方面为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设定了界限,防止其对公民权利的肆意践踏,另一方面规定了国家公权力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保障的积极义务。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由于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中心地位及重要性,因而学习宪法显得尤其重要。以学习宪法为中心进一步学习掌握其他法律知识,是作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要求之一。
  学法的目的是守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尊法学法、立规矩守规矩方面率先垂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多次集体学习聚焦法治主题,习近平总书记率先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十九大报告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对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来说,“法无规定即禁止”,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以法律的授权为前提,不存在宪法和法律规定之外的权力。中央领导带头尊法学法,任何组织个人也要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笔者所在单位每年都按上级要求安排普法学习,完成学习规定课时,并通过每门课程测试。大家通过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课程,增强了法律观念,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办事、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亚里士多德说过,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法治国家的主人。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人人尊法学法、知法懂法,依法治国的方略才能落到实处。
  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增强学习效果。自“三五”普法以来,全国大、中、小学全都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从小学的思想品德课,到中学的政治课,以至大学的政治公共课,都包含有宪法及其他法律方面的内容。运用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教学活动,可以增强学法效果,让学生树立法治理念,为社会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人才。当前我市城乡各地正在积极推广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等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各学校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开设“模拟法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普法活动轰轰烈烈,力度前所未有。从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到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网络新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一个全市范围内大普法的格局正在形成。随着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法治”二字深深扎根在市民心中,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日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