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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2-03期 第B5版:论丛

多措并举力促履职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莫绍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选民和政府联系的桥梁,其作用发挥好坏直接决定着人大工作绩效的高低。没有代表积极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将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此,必须多措并举力促履职,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这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需不懈探讨的永恒课题。
  一、提高履职能力,激发代表活力
  新时期,人民有新期待、新诉求,各级人大必须因时制宜,完善机制,多举齐下,强化代表责任意识,提高履职本领,激发尽责活力。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行使职权,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当为民所用。身为人民代表,必须积极履职尽责,为人民多做事、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力争人民群众支持拥护,才能“代表”长久。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重视人民代表的队伍建设,引导教育,加强政治锤炼,让代表明晰职责权利义务,强化法律、责任、身份、民本意识,提高思想觉悟,提高履职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其勇负责,敢担当,牢记权为民所赋,坚持权为民所用,居位尽其职,任职思利民,全心尽责努力发挥主体作用。
  (二)学习培训,强化素质。“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代表素质高低,关乎代表履职的水平和能力,关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因此,必须致力提高人大代表素质,提高其履职能力。学习是能力之基、成功之本、修身之道。社会发展,光凭老办法、旧经验、不能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本领恐慌、才能恐慌、知识恐慌必现,故俗语“做到老、学到老”。可见,必须加强代表的学习。要促使代表把学知识强本领当作谋生履职动力,把学习当成责任、习惯,自律修身,提高政治水平、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各级人大必须通过培训、自学等方式抓好代表学习。每届要至少组织集中培训一次。
  (三)搞好宣传,形成氛围。人大代表宣传工作,是人大宣传的重要性基础性工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主动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人民代表,提高社会对人大代表地位、权利、义务和作用的认识。要挖掘素材,发现亮点,宣传贯彻落实代表法,宣传代表活动,宣传代表的突出实绩,宣传代表“三察(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等,提高人大及代表工作的影响力,创设代表履职尽责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建立机制,制约激励。要建立完善建档考核、制约监督和表彰激励等机制,推动代表勇负责、敢担当、善作为。一是履职立档,考核通报。各级人大要为代表建立履职档案,规范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年底以书面形式印发给全体代表,并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通报;要设立社情民意登记簿和代表履职为民手册,向代表所在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公开。二是评议检视,约束监管。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组织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开展一次书面述职活动,接受群众评议监督。还可组织代表访谈、代表接访等活动,让代表接受媒体拷问、群众检视。加强代表管理,大胆启用撤换和罢免代表手段,依法罢免违法犯罪、乱作为代表,诫勉甚至劝辞不参加活动、不依法履职的代表。三是表彰奖励,激发活力。在人代会上表彰奖励履职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编撰代表风采录广为宣传,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充分调动代表履职自觉性、积极性。
  二、搭建履职平台,健全保障机制
  为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主体作用创设必要和良好的条件,各级人大大有可为,也是重要职责。
  (一)搞好协调,优化服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行使好国家权力机关职权,创设代表履职尽责的良好条件。一是优化服务。人大代表工作是否活跃,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是关键。代表履职,各级人大机关首先要争取党委的关心重视,政府的鼎力支持。要为代表参加人代会和开展活动做好落实经费、文件资料准备、会议组织、活动方案制定、后勤服务等工作,精心筹划,谋而后动,切实为代表履职提供组织支撑、物质保障、后勤支持。二是丰富活动。要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主题、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专题询问、检查及评议等活动,做到活动丰富而负担不重,代表乐于参加、能够参加,便于代表依法履职。三是沟通参与。建立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到基层接待代表制度,向代表通报情况,收集意见建议,按照制度交办、督办;建立邀请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参与审议报告,畅通代表知政参政渠道,利于履职。
  (二)建构平台,优化载体。人大“搭好台”,代表“好唱戏”。一方面要建室立家,保障代表活动常态化。代表要有效地履行职责,必须联络有点,活动有家,人大代表活动室(联络站)、代表之家建设非常必要。建家要有标准规范,突出“全面覆盖、功能配套、正常活动、发挥作用”,为代表活动创设好环境,破解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正常活动难。要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机制,要求并指导代表定期、不定期“回家”筹划、开展履职活动,使其成为信息的枢纽,收集社情民意的窗口,真正成为代表的“家”。另一方面健全制度,实现联系选民规范化,做到时间相对固定、地点按需确定,实现无缝接待,解民情、听民声。
  (三)重视建议,强化督办。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办理好代表议案意见建议,是代表履职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一环和保障,必须切实三抓。一抓视察调研,确保建议质量。要指导代表沉下身子,倾听意见,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形成报告,提出意见,推动工作。二抓引导,提高议案实效。要组织代表有选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好建议,突出涉及本地区、部门的大事和事关广大群众利益的问题,在精不在多。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满意率。三抓完善制度,强化督办。要改进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机制,提升代表履职效能。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办理报告制度,定期听汇报,督促政府办好代表意见建议,按时高质量向代表“交账”。
  三、指导多措履职,塑造优秀代表
  (一)指导代表坚持为民履职。以民为本是人大代表履职的核心和本质要求。各级人大要强化代表的民本意识,指导其履职为民,“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多做对人民有利的事,不干对人民有害的事。既要代表本行政区域人民利益,又要注意充分反映选区选民心声。要接地气,听民声,知民意,集民智,解民困,积极发挥头雁效应。
  (二)指导代表扬长避短履职。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各有长短。因此,各级人大要结合实际,注重代表的个性化、专业化,因人制宜,指导人大代表发挥优势,发挥才干,多在自己熟悉的区域、行业、部门、专业积极发声,提高履职实效。
  (三)指导代表积极参与决策。各级人大要组织指导代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民生热点,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决策。与此同时,人大机关还要发挥议案建议评议、测评等职能,给予代表大力支持。在市人大的积极运筹下,《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颁行。建议立法、调研论证、座谈献言、审议通过,在我市第一个立法项目的启动发展过程中,市人大代表积极献策参与决策功不可没。
  (四)指导代表敢于担当勇于监督。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职责担当。各级人大要加强指导,使代表敢担当,勇监督,善监督。要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重点、一府两院工作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通过听取专项报告、视察、调研等方式,加大力度,改进方式,提高效果,奏响监督强音。人大要紧跟民声开展监督,组织代表评议部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旁听庭审等,开展民生实事专项监督,彰显人大有为有位有威。
  (作者单位:中共茂南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