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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1-07期 第A1版:要闻

市政府批复高州、电白县域副中心总体规划

  ■记者张越
  本报讯近日,市政府下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州长坡县域副中心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电白沙琅县域副中心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原则同意这2项总体规划,并强调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批复指出,长坡是高州东北部中心,以生态旅游、休闲养生为主的历史文化名镇,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42.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统筹推进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到2035年,长坡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13.6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4平方公里以内。沙琅是电白北部中心、中国金龟特色小镇、广东省新型城镇化示范镇,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8.7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统筹推进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到2035年,沙琅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1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0平方公里以内。同时,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提高城市宜居性。
  批复强调,要加强规划管理。总体规划是县域副中心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应当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乡规划的意识。
  批复要求,要强化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批复还就坚持国土空间的可持续利用、系统建立完善城市的支撑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统筹推进城市民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提出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