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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0-24期 第A1版:要闻

广东省第四批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茂名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省环境保护督察
  进行时
  ■记者许巨滔通讯员茂新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第四批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茂名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昨日上午,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茂名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何真、副组长赵立军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李红军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刚强主持会议。
  何真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通过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广东。这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总的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标本兼治、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提升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通过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到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目标,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何真强调,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主要督察茂名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下沉至部分县(区)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督察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督察首要任务;二是中央和省高度关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啃的“硬骨头”任务攻坚情况;三是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茂名市应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客观反映情况,并利用这次督察提升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和企业的环保行动自觉。同时,要坚决防止在配合督察工作过程中发生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的情况。
  李红军表示,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肃对待省级环保督察各项工作,诚恳地接受督察、配合督察、抓好整改,接受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大检阅。要强化组织保障,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工作,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工作安排,全面客观地向督察组汇报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准确地提供调阅材料和相关资料,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环保督察各项工作。要狠抓整改落实,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本着“虚心接受、认真反思、严格对照、坚决改正”的态度,坚持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和决心,落实好省环保督察的整改工作,补齐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上,赵立军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相关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同志,茂名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法院、检察院,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区(县级市)党政主要领导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茂名时间约为15天。进驻期间(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668-2156659,专门邮政信箱:茂名市邮政29号信箱。每天8:00-20:00,督察组受理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及时转交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