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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0-08期 第B5版:法治

花钱找工作?骗你没商量!

  花钱就能在事业单位找到一份工作?如果谁宣称自己有这样的本事,市民们可要提防着他了。一名男子潘某正是利用这样的借口行骗,日前被茂南法院判处刑罚。
  市民李某甲在业务活动中结识了潘某。在交谈中,潘某自称是茂名市某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李某甲的外孙女小李即将毕业,李某甲及小李的祖父李某乙均向潘某求助。潘某谎称可以帮助小李入职其单位工作,编造需要给相关领导送红包、送礼、请吃饭等理由,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先后骗取了李某乙、李某甲的人民币136200元。但实际上,潘某只是一名无业人员,并非该事业单位的职工;这些钱也未用于“送礼”,而是被潘某用于胡吃海喝挥霍一空了。李家人“投资”了几乎一年的时间也未见小李的工作安排有进展,终于醒悟到被潘某骗了,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民警于2018年5月将潘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两名被害人的信任后取得被害人的财物,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1362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科以刑罚。潘某对老年被害人实施多次诈骗,且未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退赔,无悔罪表现,故酌情对潘某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法院同时责令潘某退赔李某甲、李某乙相应损失。
  法官提醒: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均需通过公开程序进行。市民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应小心谨慎、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别有用心人员的吹嘘,以免上当受骗。
  记者张伍通讯员何松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