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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9-19期 第A6版:高州观察

高州市纪委监委

以“学、思、考”抓实新《条例》学习

  ■通讯员黎扬广
  本报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公布后,高州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在率先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前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该市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学习,通过“学、思、考”把学习落实到实处。
  首先是“学”。该市纪委监委牵头,迅速订购新修订《条例》学习读本,通过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党小组活动学习以及分散学习等形式,让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同时,要求该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接着是“思”。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中,对新条例的142条内容,特别是新条例的7个修改要点,11条新增内容和65条修改内容及整合的2条内容,抓住特点、有针对性地学,同时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努力把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学懂、弄通、做实,写好学习心得体会,突出如何利用新《条例》指导工作、推进工作,从而学出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和觉悟。
  然后是“考”。该市纪委监委牵头,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集中组织、闭卷答题的方式,组织该市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新《条例》知识考试。并要求该市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考试。通过这一强制性的评价手段,促使新《条例》的学习落到实处,从而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学以促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