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9-14期 第B5版:史鉴

丁宝桢家训:

报国爱民清廉传家

  丁宝桢(1820-1886),贵州平远州(今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牛场镇人。33岁中进士,先后任翰林院庶吉士、编修,岳州、长沙知府,山东巡抚、四川总督。
  丁宝桢为官生涯中,勇于担当、清廉刚正,一生致力于报国爱民。特别在任四川总督十年间,改革盐政,整饬吏治,整修都江堰水利工程,兴办洋务抵御外侮,政绩卓著,造福桑梓,深得民心。
  丁氏家风主要体现在丁宝桢与子侄们的大量书信往来中,内容包括励志、修身、治家、爱民、报国等。

  修身励志
  以“端正初心”为前提
  丁宝桢认为个人道德修养十分重要,他在给儿子丁体常的信中说:“其职则尤重表率。尔既作知府,持心须公正,操守须廉洁,作事要勤速,问案更细心。”“至做官一事,原是讲求做事,其补署一切,应听之天命,万不可有心其间。一涉有心,即易入于钻营,将顺卑鄙一路,切毋以此为念!”(你既然当了知府,就必须持有公正之心、保持清廉的操守,日常工作更加勤勉高效,审问案件更加认真细致。为官之道,心念很重要,为官的初心就是为民做事,不应该涉及其他目的,若有心钻营,则只会走入卑鄙的邪路)丁宝桢自己也常常“深自刻责,时时省过”,不断用自己的言行指引后人为官者要端正初心,加强身心修养,要一以贯之秉持为民做事的思想。他不断叮嘱身居高位的儿子“居官之要”就在于“和以待人,忠厚居心”“反己内省,益存好心”,以达到修身励志、不忘初心的目的。

  为官治家
  以“爱民养民”为要务
  丁宝桢为官治家,敢于担当,一切以老百姓利益为思考的出发点和行动的归宿,认为爱民养民是为官者报效国家的第一要务。长子丁体常在其悉心教导下,一直坚持勤恳做事、爱民养民、为官清廉的祖训。丁宝桢时常告诫儿子:“至做官,只是以爱民养民为第一要事,即所谓报国者亦不外此。盖民为国本,培养民气即是培养国脉”“不使一事不可对民,一念不可对民”“凡有害民者,必尽力除之;有利于民者,必实心谋之”。他也经常叮嘱儿子:“事事悉存忠厚之心,不敢侮人,不敢慢人。遇有善事,量力乐做。”“须刻刻以爱民为心。遇有词讼各事,民事即己事,切不可忽略延玩。”“发钱须求滴滴到百姓身上,使民霑实惠,钱不虚糜,方为尽职。”丁宝桢的为官之道就在于以民为本,诚心诚意为民做事,处理任何事情都要保持忠厚诚恳之心,凡是遇到好事,都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乐于去做。政治举措实施与否、实施效果好坏,权衡的依据皆是百姓利益。丁宝桢还特别给年轻的从政者以忠告:“年轻人做官,须求吃苦耐烦,时时以百姓为心,斯得之矣。”有损百姓利益的心念一点不能存,有损百姓利益的事情一件不要做。

  待人接物
  以“廉洁奉公”为操守
  丁宝桢一贯认为个人品德一定要高尚,为官动机一定要纯正,要始终如一保持良好操守,这是为官做人、待人接物的基本前提。丁宝桢在给丁体常的家书中写道:银钱一事尤须清白,局中点滴均须归公。每月必将一切收数、支数各项,详细开摺,呈送查阅,以昭清晰。不可一毫苟且。丁宝桢认为,官员要为身边人做好表率,廉洁奉公是做官的基本操守,要时时铭记于心。作为官员,在财务方面必须清白,每月详细做好账目的收入和支出,主动呈送上级和有关方面审查,切实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但自己要严以用权,同时更要严格约束家人和亲属。丁宝桢反复叮嘱儿子,“尔当于‘利’之一字,斩断根株,立意做一清白官,而后人则受无穷之福”,坚决反对官员做“伤天害理虐民之事”,坚决反对收受贿赂。丁宝桢告诫儿子,即使家中再缺钱粮,也“不可妄取民间一钱”“做官讲操守,必须穷而益坚,分毫不为外物所摇夺,斯为真操守”。
  丁宝桢始终坚持“廉洁奉公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为官操守,成为丁家为官子孙后代的价值追求,也是丁氏家风中最为鲜明的价值观。百余年间,在丁氏家规家风熏陶和训导下,丁氏家族人才辈出,涌现出一批贤能之士。
  摘自《家风家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