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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8-06期 第B5版:法治

一女子骗婚获2万

陈某获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一女子利用相亲对象为人老实之机,便上演了一场“骗婚计”,先后以结婚之名骗取钱财达2万余元。近日,电白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还责令其赔退非法所得人民币13880元给被害人严某。
  2017年5月,被告人陈某经他人介绍认识被害人严某,对严某隐瞒其已婚的事实,自称“阿萍”与严某交往谈恋爱,并初步约定在同年农历八月十五办好结婚手续。但在交往期间,被告人陈某以准备与严某结婚为由多次骗取严某钱财共计人民币20580元,供其购买手机、摩托车及日常挥霍。随着结婚日子越来越近,严某多次请求陈某与其置办结婚事宜和开始同居生活,但陈某始终避而不见,只有在要求严某给钱用的时候才露面,钱到手后继续玩失踪,到最后甚至将严某的手机号码拉进黑名单,严某方才知道自己被骗。同年12月27日,在朋友的帮助下,严某将陈某扭送到派出所报案处理。
  电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严某财物共计人民币205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刑罚。鉴于被告人陈某是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伍志敏 记者陈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