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7-09期 第B5版:法治

强占已被拍卖房屋拒不搬迁

电白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治聚焦
  日前,电白法院经过精心部署,依法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所涉的两套房产实施强制执行,顺利腾空房屋交还买受人,有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承租人拒不迁出涉案房屋
  申请执行人电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滨信用社与被执行人广州某贸易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杨某帆、邓某(杨某帆的妻子)、刁某信(抵押人)、李某敏(刁某信的妻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电白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五被告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2800万元及利息;被告刁某信、李某敏以其名下的8套房产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抵押物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调解协议生效后,由于五被告迟迟未依调解书的约定按时还款,原告电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滨信用社向电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电白法院依法公开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刁某信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房屋5套、车位1个及办公楼2套。经在网上依法拍卖,房屋和车位均拍卖成交,办公楼因经两次拍卖及变卖均未能成交而被电白法院裁定给申请执行人电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滨信用社抵偿债务。
  在被执行人刁某信的协助下,通过协商等方式,电白法院已将案涉的其中6套房产交付给买受人及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还有一套房屋和一套办公楼因被执行人杨某帆及相关住户的不配合而未能交付。为尽早交付房屋给买受人,电白法院依法张贴搬迁公告和发出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杨某帆及相关住户在2018年3月15日前迁出上述房屋,并多次向其释法明理,疏导情绪,规劝其自行迁出交还房屋。但被执行人杨某帆及相关住户拒不迁出,且相关住户因与被执行人杨某帆有财产纠纷而对迁出房屋有抵触情绪,不听执行人员的劝说,扬言要解决纠纷后才肯搬离,导致被拍卖房屋迟迟不能交付给买受人。

  强制执行维护法律尊严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买受人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电白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搬迁措施腾空房屋。为避免房屋承租住户及其家属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配合、阻碍执行等情况,确保此次强迁的顺利进行,电白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等工作,制定了周密详细的执行预案。同时协调了案涉房屋所在的当地法院、派出所、物业管理公司等工作人员协助执行。
  执行当日,电白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带领20名干警组成的执行队伍到达现场,立即按照执行方案开展工作。执行现场组干警先对承租的住户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面对承租人以各种理由纠缠不休,拒不配合,执行干警果断对其强制带离现场,并加强说服教育,向其说明此次执行活动的合法性,分析拒绝执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说服承租人配合搬离房屋。随后,迁出物品运输、管理看护组干警对屋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和拍照备案,指挥、护送运输车辆将承租人的物品搬离至承租人指定的地方,并制作了执行笔录。执行现场情况固定组干警用执法记录仪对强迁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录音录像。整个执行过程控制得当,有条不紊。经过连续两天的奋战,最终涉案的两套房产被顺利搬空并交还给买受人,该案得以圆满执结,司法的公信力得到彰显。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伍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