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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6-21期 第B3版:高州观察

高州入选“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通讯员吴献基
  本报讯日前,全国普法办公室决定表彰北京市延庆区等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高州市光荣入选。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近年来,高州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全国普法办的安排部署,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坚持依法执政、完善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接下来,高州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高州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