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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6-14期 第A6版:法槌

精心组织精干力量 周密部署执行措施

信宜法院强制执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对被执行人形成的司法震摄。近日,信宜法院集中组织对一起多次反复的恢复原状纠纷案开展强制执行,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竖起“法律的利剑”。
  执行的当日,朝阳初升,早已一切准备就绪的信宜法院执行局、法警等共20多名工作人员在法院大院集结,分3辆警车分别奔赴执行现场。上午9时30分,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全部到达执行现场,据执行案件承办人介绍,此次执行的标的系对现场的一段长9.9米、宽0.16米、高0.2米水泥砖田基进行恢复原状。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梁某均系信宜市东镇街道某村委的村民。1999年,梁某将自己位于该村的大路底责任田(面积为153m2)与李某进行互换。双方互换该责任田后,李某一直耕种着该涉案责任田,并于2000年12月10日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多年以来,双方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17年2月14日,梁某将李某砌建的该责任田的田基拆毁。每当李某再次修复后,梁某不久又对田基进行了破坏。李某迫于无奈,于2017年3月6日向信宜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信宜法院于2017年5月15日作出判决,限梁某立即停止对李某位于信宜市东镇街道某村委会大路底的责任田的侵害,并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日内将该责任田北边长9.9米、宽0.16米、高0.2米的水泥砖田基恢复原状。梁某不服一审判决,向茂名中院提起上诉,茂名中院经过二审判决驳回梁某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判决下来了,然而梁某却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李某于是向信宜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的执行承办人收到案件后,多次到达争议现场了解情况,对被执行人梁某送达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对其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并反复强调,若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会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制执行。然而被执行人梁某依然无动于衷,该案的执行承办人向法院领导详细汇报案情,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以打击拒不履行者的嚣张气焰,强化法院的司法权威,为攻克执行难打开良好局面。经过精心组织精干力量,周密部署措施,细致制定执行预案,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执行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该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梁继文和执行局长黄培海担任执行现场指挥,按照预案的部署有序开展工作,承办人引导执行小组进入预定的工作位置,设置执行警示标志,布置并围起警戒线,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现场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梁某的妻子卢某突然通过该责任田侧面的一条小路,手持锄头,情绪非常激动地冲进执行现场,并冲破警戒线欲阻挠执行。说时迟那时快,现场执行干警迅速果断冲上去,用身体挡在了前面,拦住卢某,阻止其进入执行现场阻挠执行,执行工作得以持续进行。
  上午10时25分,经过在场干警的不懈努力,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李某看着已经修复的田基,脸上露出了欣喜的微笑。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信宜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从人力、物力等方面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配强人员,强化执行交通工具等执行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1-4月该院受理执行案件共1132件,同比上升27.77%,执结424件,同比上升40.40%,未结案件708件,同比上升21.23%,执行标的到位率50.36%,实际执行率45.92%,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陆富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