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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5-16期 第B6版:民生

茂名中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案

保障人民群众对案件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杨彩珍
  本报讯 昨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由3名法官与随机抽取确定的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共同审理。
  据介绍,该案属于今年4月27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所规定的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范围。该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这是茂名中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也是《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全省法院首例由七人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的案件。
  庭审中,四名人民陪审员分坐在法官两旁,整个庭审全过程都聚精会神,悉心聆听,并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向被告人提出了查清案件事实的相关问题。七人组成的合议庭对整个庭审把握得当、默契配合,庭审规范有序、层次分明。而为了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状况,该案主审法官在事先熟悉案情的情况下,邀请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并就该案涉及的有关法律知识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详细介绍、讲解,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庭审工作指导,确保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茂名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是正确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案件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的重要举措,今后将坚持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作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