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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5-16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精心办理 严格审核

市纪委监委交办件查实率高

  本报讯 茂名市纪委监委着力提升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质量,交办件查实率明显提升。2017年,茂名市纪委发函交办信访件67件,已办结55件。经查属实37件,查实率67.3%;转立案审查29件,成案率52.7%。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查实率50%,成案率46%。
  据了解,为加强有关线索的筛选排查和交办督办,用交办“信号灯”推动下级纪委深化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委精心筛选,认真研判,及时关注三个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即重点关注下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筛选事实清晰、过程完整、描述具体等可查性高的问题线索进行交办;重点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重点地区、“三类重点人”和违反政治纪律、违反换届纪律、扶贫领域违纪、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同时,市纪委监委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信访室具体负责、各办案部门和区(县级市)纪委共同参与的督办工作体系。通过配足力量,把好“三关”,严格审核,确保督办到位。把好时限关,对超期未结的,制定工作时间表,限期办结;对要求补查的,抓紧跟进办理;对未上报后续处理资料的,抓紧收集上报;经督办仍拖延查报或不落实上级审核意见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把好文字关,要求各区(县级市)纪委信访室要切实负起上报交办件的审核责任,确保上报交办件文字精练,条理清晰,描述完整,结论正确,无格式错误和错字漏字。把好质量关,要求对上级交办件的处理情况全部要由审理室把关,特别是各区(县级市)纪委承办的复杂疑难的信访件,在办理处理的过程中要及时听取审理室的意见,确保交办件的办理质量。从严审核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通过专人审核、室主任把关、分管领导审批等程序,严把信访案件审核关。对材料不齐全、调查不全面、处理不恰当的一律退回补充调查或重新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办理质量。2017年,市纪委监委对交办件进行督办36件次,其中对省纪委交办件督办就达24次。审结交办件55件,在审结过程中,要求补充调查或补充上报资料22件次。
  (王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