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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5-14期 第A1版:要闻

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开门红”

  一季度省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26.3%,比全省平均进度快3.5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3位
被列为市重点项目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工地上吊臂林立施工正酣。 本报记者丘立贺摄
记者梁雪玲
  本报讯今年以来,市重点项目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存在问题加快协调解决,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一季度,省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26.3%,比全省平均进度快3.5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3位;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23.4%,新开工18项,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开门红”。
  今年以来,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力度,力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建立台账、清单管理。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今年来,我市下发《关于印发未开工、续建及完工重点项目工作细分计划的通知》,建立未开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及续建、完工项目有关事项责任分工两本台账,逐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协调问题、加快解决。我市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逐月收集整理重点项目需政府(部门)加快协调解决的存在问题,进行责任分工;并跟踪问题协调解决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好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重大项目顺利建设保驾护航。
  调度指标、保障要素。为有效推进项目建设,我市强化要素保障。每季度收集整理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指标需求情况,提供给市国土、林业、海洋部门,请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有关指标使用计划时予以研究考虑,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指标需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督查督办、落实责任。市重点项目办强化督导,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加强沟通联系,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办工作组,到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及项目建设(承办)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帮助地方查找项目推进存在问题,共同研究项目推进措施,强化项目支撑,确保项目工作有序推进,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建成投入使用。
  研究分析、加强通报。逐月对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找出落后地区和项目,查找主要存在问题,落实部门责任,提出对应的工作要求和措施,推动项目有关问题的彻底解决,加快项目推进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