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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5-10期 第A1版:要闻

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

基层治理和社会建设中要强化党建引领

  记者杨海云
  本报讯 日前,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红军指示精神,印发《关于在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在基层治理和社会建设中强化党建引领,加快推进我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是贯彻落实省关于“一县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出路的重要决定。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各项工作,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
  《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动员、组织发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项目建设前,要在项目一线建立党组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锤炼、成效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总结。项目建设中,要在项目一线做好群众工作,科学严谨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要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坚决打击煽动村民闹事、干扰项目推进的黑恶势力,有序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各项工作。项目建成后,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和做法。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要扛起责任、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一线指挥调度,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一线做好镇村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深入一线宣传政策,深入一线走访联系群众,引导群众关心、支持项目建设。镇村干部要负起责任,结合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按照分片包户原则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疏导等工作。广大党员要积极投身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的主战场,自觉做到“五个带头”:带头遵章守法,带头支持配合,带头宣传政策,带头发动群众,带头化解矛盾。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项目建设良好氛围。坚持在推进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一线考察识别和锻炼干部,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