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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4-12期 第B1版:社会

我市部署百家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

  记者张伍 通讯员李文才
  本报报 近日,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发文部署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00家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要求各级食药监、教育、人社部门和学校食堂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省食安办《餐饮业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7-2019)》的要求,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水平,落实“明厨亮灶”建设,推广“五常法”、“六T法”、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行为。
  据悉,100家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建设任务分配如下:高州、信宜、化州、茂南、电白各20家。滨海新区、高新区各2家。3月份各地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4-9月份按《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标准》一项一项内容抓落实,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10月份之后组织验收并进行通报。
  各地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食堂过程中,要不断善于总结经验,推广成功经验,对示范食堂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食堂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产生巨大的社会示范效应;号召动员社会参与,推动整个学校食堂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