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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3-14期 第B3版:地方税务

市地税局大企业局着力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管理

助力企业化解纳税风险

  通讯员潘柳彤 车斯岳
  本报讯“没想到结转成本、确认收入这种常见的财务操作,也会造成风险漏洞,幸好税务人员帮助我们揪出了风险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某建安企业财务负责人感慨道。
  2017年第三季度,茂名市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在开展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通过逆查法分析和年度间纵 向 对 比 ,发 现 该 企 业2013-2015年每年整体盈利,但2014年、2015年的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销售业务的利润率明显低于2013年,甚至出现成本大于收入现象。集团企业开展的业务多,有盈利亏损原属正常,但该企业是特定为化工企业服务的建安企业,结合当时的经济环境,其开展的业务均有良好发展势头,亏本的情况不多。为什么会出现成本大于收入,且隐藏在总体盈利之下的情况呢?
  带着疑点,税务人员马上对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销售两个收入与成本异常的业务实施进一步核查。经过分析对比账套数据和约谈企业财务,发现该企业2015年有18个项目只有结转成本没有确认收入,有7个项目结转的成本明显大于确认的收入,这些应在2015年确认收入的项目延迟至2016年才确认。同时,税务人员对2015年房地产销售业务成本远大于收入的问题开展核实,发现企业截至2015年可结转的开发成本为5212.06万元,而企业已结转的开发成本为6785.65万元,多结转成本1573.59万元,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未做纳税调增。
  为什么延迟确认收入、提前结转成本会导致巨大的风险漏洞?税务人员发现,关键在于该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时间。
  2016年,该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根据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该企业2015年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6年则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收入的延迟确认会因为这10%的税率差而造成少缴税款。
  最终,该企业确认延迟确认的收入为1260.87万元,补缴税款126.09万元;多结转房地产开发成本1573.59万元,补缴税款393.40万元,合计补缴企业所得税519.49万元。
  “这对于税务部门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茂名市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业务骨干张衍金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建立行业分析模型,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源管理,定期监控收入与成本的核算,考虑以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为识别前提,对目标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的当年和上一年的收入成本比例进行风险扫描,存在异常情况即开展人工复评,避免因时间差、税率差造成税收风险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