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3-12期 第B5版:法治

毛贼“秒”窃豪车后视镜

电白男子陈某某领刑一年

  电白一男子仅凭一把剪刀,却在几分钟内连续窃走2辆豪车后视镜,也为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日前,电白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决后,被告人陈某某服判不上诉。
  2016年4月6日23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在电白区沙琅镇某酒店喝酒后自己一人下到酒店一楼,发现两辆宝马小车停放在酒店门口,而当时酒店的保安人员不在现场。于是,陈某某走到酒店一楼的超市购买了一把剪刀,步行到宝马车旁,用剪刀撬走宝马牌X5系列小汽车后视镜一个,又步行到临近的另一辆宝马牌730系列宝马车旁用剪刀撬走后视镜一个。
  陈某某得手后欲逃跑,却被酒店的保安人员过来制止,而陈某某奋力挣扎后逃脱,现场将盗窃得来的两块宝马车后视镜连同作案的剪刀丢弃。经价格认证,被盗的两个宝马小车后视镜价值均为36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方法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刑罚,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决。
  通讯员 邱少梅 记者陈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