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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3-12期 第B5版:法治

男子驾照过期出事故

被判交通肇事罪领刑十一个月

  男子莫某明知其驾驶证已经超过有效期,仍然心存侥幸,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近日,化州法院审结了该起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莫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化州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莫某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为2011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9日止。2017年10月的一天上午,被告人莫某驾驶粤K牌中型自卸货车从化州市S285线合江派出所路口路段往合江镇政府方向行驶时,在右转弯过程中与象岭村往合江圩方向行驶的廖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廖某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化州市交警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莫某使用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廖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莫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廖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莫某打110报警,在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并等待警方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化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交通安全观念淡薄,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莫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打电话报警,并积极抢救伤者,在事故现场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属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莫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证是有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一旦过期,必须换领新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上路是违法的。
  本案中,莫某明知自己驾驶证已经过期,但他没有及时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而是漠视交通法规,侥幸上路。莫某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近年来,茂名地区开展各项交通整治活动,通过打击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了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市民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化州法院积极配合交警开展该项工作,一方面通过不定期交通普法宣传,倡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另一方面,对于交通肇事罪等涉交通犯罪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宣判。
  记者张伍通讯员 周靖云 黄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