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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3-12期 第B5版:法治

施化肥不当致邻里食物中毒

法官悉心调解 两家重归于好

  信宜某镇村民张某因施用化肥不当,导致邻居李某在食用残留有化肥成分的蔬菜后身体不适,引发了两家的纠纷。近日,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信宜法院审理,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张某向李某履行完毕,两家人重归于好。
  施化肥不当致邻里中毒
张某承包地与邻居李某家的菜地毗邻,两地中间仅隔0.7米的田基。去年12月的一天上午,张某用化肥兑水在其承包地上施用,部分的勾兑液因喷洒落在李家种植的油麦菜上。当天中午,毫不知情的李某到自己的菜地采摘菜回家,后将油麦菜煮汤。李某饮用了此汤后,于当天下午1时半左右便感到身体不适。他感觉有可能中毒了,于是赶到所在镇的中心卫生院门诊医治,诊断结果果然为食物中毒。
  随后,李某被转送至信宜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5天后,李某好转出院。住院期间,李某共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为此,李某便向张某索赔,而张某向其支付了1000元后,就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了。李某要求张某继续支付其他的赔偿金,却遭到其拒绝。今年1月,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张某赔偿0.9万元。
  法官悉心调解案结事了
信宜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和庭审查明基本事实后,经过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该纠纷若处理不当将会给作为邻居的双方当事人留下矛盾和怨恨,还将影响双方世代的感情,增加辖区的不稳定因素。只有通过悉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全力化解双方矛盾,解开彼此心结才是纠纷的最佳处理途径。庭审后,法官没有急于判决,而是主动向村委会了解双方之前的关系。
  经查得知,双方平时关系不错,两家时常相互帮助。承办法官便会同村干部分别前往双方家中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对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有的放矢地进行讲解,有效缓和当事人过激的心理。与此同时,法官与村干部向双方入情入理地阐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以及不和睦的危害性,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一起对引发纠纷的现场,进行实地勘查,结合法律规定和客观事实,向双方释法析理。
  双方当事人均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打动,于是各退让一步,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赔偿0.7万余元给李某了结纠纷。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通讯员陈严林丹丹 记者陈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