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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1-09期 第A4版:电白观察

电白多措并举

落实司法救助 彰显人文关怀

  

通讯员朱顺梅
  本报讯去年以来,电白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机制,认真妥善解决当事人的生活困难,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截止目前,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48.82万元;为8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向茂名市天平救助基金申请救助款并发放金额16.83万元,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涉及农民工、特困家庭当事人申请的司法救助案件优先接待、审查、及时办理。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确保更多的当事人获得司法救助,本着“就宽”的原则,适当放宽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审查条件。
  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对司法救助方式、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透明化。当事人提交申请后由案件承办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案件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作好解释工作,充分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搭建司法救助联动机制。通过与司法、民政、残联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构筑特困群体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帮助确需请律师代理而无钱委托的当事人,与政府法律救助机构联系申请法律救助;对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建议对符合条件的酌情纳入低保或给予相应的救助,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和衔接。
  拓展司法救助方式。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它社会救助相衔接。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对受到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实施心理治疗,对行动不便被害人提供社工帮助,进一步增强救助效果。
  完善司法救助监督机制。建立司法救助台账,坚持一案一备案,一案一监督,申请人司法救助金到位需认真填写《申请人领取司法救助备案表》,对救助金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进行审核监督,确保司法救助金按时全额发放到申请人手中,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发挥司法救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