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01-09期 第A4版:电白观察

电白四管齐下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能

  

通讯员邵志深
  本报讯 电白区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扶贫项目管理机制,拓宽贫困村、贫困户增收渠道,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安全。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10月,全区到位统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共21257.1万元,已拨付18015.5万元;到位省定贫困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资金13900万元,已拨付7600万元。
  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于群众咨询扶贫资金相关业务的,实施首问责任制,所咨询或需办理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能立即解决的应及时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对方的有关询问,对于涉及扶贫资金拨款的要列出明细清单,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不使扶贫资金因为理解时差而停滞。
  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于精准扶贫资金,项目验收收合格后报财政所办理拨款。镇级财政所收到经区政府审批同意下达的相关审批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贷款贴息)直接划入贫困户个人一卡通账户或归还银行贷款。对于购买、建设固定资产(如购买商铺、建设幼儿园)等项目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报区财政投审中心审核结算,镇级财政所收到经区政府领导审批同意下达的相关审批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划拨给施工单位。
  严格落实优先办理制。加强新农村扶贫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凡涉及全区35条重点贫困村的扶贫资金,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拨款程序,实施优先办理制,确保扶贫资金及时拨付。截止目前,已拨付社会主义新农村扶贫资金7600万元。
  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监管机制。按照宽进严出的要求,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检查质量,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扶贫资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的管理形式,全部专户均由区财政局国库股统一管理和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